一、本校111年度校慶符合服務資深優良教職員工獎勵者如下:
(一)十年:吳佳珊教師、洪俊誼教師、丘忠達教師及賴鈺菁教師等4人。
(二)二十年:薛光迪教師、王姿元教師、薛宏國教師及邵明芳小姐等4人。
二、上述資料,如有遺漏或舛誤,請於111年3月14日前逕向人事室更正。
三、檢附「本校服務資深優良教職員工獎勵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