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售本校112年第1次(暨111年第2次)報廢財物一批公告,請踴躍參加投標。
一、一、投標資格:具有合法登記核准立案資格之資源回收或處理廠商。
二、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2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校總務處(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領取投標須知、廠商報價單及標封,或至本校網站下載資料。
三、 繳回資料:以信封彌封完整送回。
2.廠商立案登記或商業登記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1份。
3.保證金繳納證明:支票、繳納收據或匯款證明1式。
四、送達方式:以郵遞投標(郵戳為憑,送達時間請自行估計)或專人送達(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 總務處收),並於當天(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停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餘公告內容,請參閱附件公告及投標須知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