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113年度第二次徵件),歡迎踴躍申請。

發佈單位:總務處 | 發佈日期:2023/11/13 | 點閱次數: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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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局為加強與音樂、戲劇、舞蹈等相關表演藝術團隊合作以 活用桃園米倉劇場場地空間,營造並建立自身特色及提升市內多元展演能量,特訂定旨揭要點。

二、本計畫預計於112年11月8日起至12月8日,辦理113年度第二次徵件 ,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 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 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二)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本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本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本局同意之活動。

(三)申請檔期:113年1月24日至113年6月30日。

(四)申請空間:米倉劇場B 棟小劇場、C 棟小型工作空間。

(五)餘詳本局官網:https://reurl.cc/KMDe0m。

三、檢送「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桃園市藝文場地使用收費標準附表十-米倉劇場」、113年米倉劇場檔期表(1至6月)、 申請表暨申請書、米倉劇場技術協調需求紀錄表各1份。

檔案名稱格式檔案大小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pdf格式184.49 KB
協調需求表協調需求表-pdf格式381.57 KB
行事曆行事曆-pdf格式81.53 KB
米倉劇場米倉劇場-pdf格式93.83 KB
申請表申請表-pdf格式158.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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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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