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年度寒假週末輔導/愛校服務實施日期為1/21(五)、1/22(六)、1/24(一)、1/25(二)、1/26(三)、1/27(四)、2/7(一)、2/8(二)、2/9(三)、2/10(四),共計10日。
2.請同學們自行規劃日期,並於上午9時前著本校運動服到校實施。
3.本次週末輔導及愛校服務加總超過10次的同學,會於開學後再行安排時間實施,惟寒假10次均須到校實施,未到者仍以乙次小過懲處;另尚未排定可實施之同學,請勿到校先行實施。
4.上述規定之日期(共10日),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正常實施,則於學校網站公告周知,再次提醒同學請注意自身權益之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