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
發佈日期: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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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章資訊
二、辦理對象
(1)一般報檢人 ─ 學、術科全測
(2)免試術科報檢人
三、簡章販售處
(1)發售地點:全家便利商店(咖啡色牛皮紙袋)、本校實習處就業組(112.01.09起,售完為止)
(2)聯絡電話:06-9261101#503、504
(3)簡章售價:50元
四、報名方式地點
(1)採現場報名
(2)報名期間:每日08:30~11:30 / 13:30~16:30(假日不受理報名)
(3)可由親友代為報名,不需本人親自報名。
(4)報名地點:本校實習處就業輔導組(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5)連絡電話:06-9261101轉503、504
五、注意事項
1、報名表正表及副表各欄位請以正楷詳細填寫並貼妥身分證影本及2年內1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式2張(不得以印表機所列印之照片或生活照),字跡勿潦草,所留資料必須正確(如有塗改須請簽名或蓋章),以免造成資料建檔錯誤;若報檢人填寫或委託他人填寫之資料不實,而造成個人權益損失者,請自行負責。
2、報名所需資格證件請詳閱簡章內容,並檢附所需資格證件影本,另申請免試術科者, 請檢附109、110、111、112年度已取得術科及格成績單(成績單影本需記載分數或及格文字,若成績單遺失者,得自行於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http://www.labor.gov.tw)首頁\資訊查詢\成績查詢\列印)。
3、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報檢人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報名、請求退費或變更報檢職類、梯次等,術科測試日期由術科單位安排,應檢人接獲通知時,請準時應檢,不得有異議。
4、身心障礙檢定需協助者:報檢人因身心障礙於測試時需要協助,應於報名時 提出申請。
5、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申請免繳學術科報名費及證照費
(1)特定對象: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更生受保護人、長期失業 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就業少年、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業之勞工。
(2)資格身分證明文件認定請詳閱簡章。
6、本學科測試方式為操作電腦答題,應檢人需會操作電腦,請於報名前先行評估自身能力,一旦報名後概不退費。
7、應檢人員於檢定期間如遇收件地址變更應提出申請,如有延誤或未申請更正而權益受損,概由報檢人員自行負責。
8、報檢人不得指定學、術科測試日期及場次。
9、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