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查本校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計有9人,詳列如後。
(一)服務滿40年:0人。
(二)服務滿30年:謝旻淵校長及趙炯娟師等2人。
(三)服務滿20年:薛光迪師、王姿元師、薛宏國師及郭致誠師等4人。
(四)服務滿10年:吳佳珊師、顏玟檍師及丘忠達師等3人。
三、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請頒條件略述如下:
(一) 教師「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成績優良」者,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勵金。
(二) 「成績優良」係指最近十年考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 「連續」,指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連續未曾中斷。
(四) 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職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年資視為連續,但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四、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請參閱。